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國和消費國,對產品中有害物質的管控日益嚴格。根據最新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管控強制性國家標準,明確規定了10種需要嚴格限制的有害物質,這些物質主要分為重金屬元素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兩大類。
重金屬元素是電子產品中最常見的有害物質。鉛(Pb)在電子產品中常用于焊料和涂層,這種重金屬會對人體神經系統、腎臟和血液系統造成損害,特別是對兒童發育影響尤為嚴重。汞(Hg)常見于電池和熒光燈中,具有高度毒性,會損害人體神經系統和腎臟功能。鎘(Cd)主要用于電池和顏料,是一種已知的人類致癌物,會影響多個器官系統。六價鉻(Cr6+)常用于金屬表面處理,可能引發皮膚過敏和肺部疾病。
多溴聯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是兩類重要的阻燃劑,廣泛應用于電子產品的塑料部件中。這些物質具有持久性和生物蓄積性,可能干擾人體內分泌系統,長期接觸會增加患癌風險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兩種物質在廢棄電子產品處理過程中容易釋放到環境中,造成持久性污染。
最新國家標準新增了對4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管控,這些物質通常作為增塑劑添加使用。包括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、鄰苯二甲酸丁芐酯(BBP)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。這類物質屬于內分泌干擾物,可能影響生殖系統和兒童發育,在產品廢棄后還會持續釋放到環境中。
這些有害物質在電子產品中的含量都有明確的限值要求。以鉛為例,其含量不得超過1000ppm(0.1%),而鎘的限制更為嚴格,不得超過100ppm(0.01%)。對于新增的4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,每種物質的含量都不得超過1000ppm,且四種物質的總和不得超過1000ppm。